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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新乡:精准“亮剑” 护航民生

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时间:2016/9/27 20:37:01

五个月之内,共发现问题12107个,涉及资金9446.2万元,整改问题11632个,整改到位资金7462.4万元,党纪政纪处分112人——这是河南省新乡市今年开展的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“亮剑”行动的成绩单。
  数据的背后,是“精准”二字。如何精准选题,如何精准“亮剑”,如何精准破题,最终如何系统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,为民生问题保驾护航,新乡市的经验或许可以提供一些启示。
  群众呼声: 谁动了我的保命钱
  2016年初,一起案件引起了新乡市纪委的高度关注:平原新区桥北乡老庄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葛百祥,因冒领本村残疾儿童尹浩存的低保金3100元,于2015年底被桥北乡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。
  葛百祥案件绝非个例。俗话说:“有油水的地方最滑。”近年来,随着国家大力推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,基层掌握的资金越来越多。基层干部官不大权却不小,掌握着惠农资金管理和分配实权,一旦纪律意识松懈,极易把惠农资金当成“唐僧肉”。
  新乡市对近年来查处的基层贪腐案件情况、信访举报情况进行综合研判,发现80%的群众诉求集中在基层,80%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在基层。市委巡察结果也印证了这一判断:反映基层干部的问题线索占了线索总数的81%。
  这些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不同形式出现:有的是“无中生有骗取型”,通过虚假报名、编造项目等方式,骗取各种补偿款、救济款;有的是“欺上瞒下冒领型”,利用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、家中多老人小孩等机会,冒领本属于别人的专项资金;有的是“层层盘剥克扣型”,利用审批、发放等环节的职务便利,克扣截留款物;有的是“上下勾结贪占型”,负责审批的职能部门人员与负责发放的基层干部相互勾结,共同侵占群众利益;有的是“巧立名目索取型”,利用职务便利,强迫群众上交各种“手续费”“辛苦费”;还有的是“优亲厚友偏袒型”,违规为亲友谋取政策性资金或优惠待遇。
  这些违规行为,极大侵害了群众的利益,甚至侵占了群众的“保命钱”。新乡市纪委调查发现,治理惠农资金领域的腐败,已成为群众的“反腐最期待”。
  为回应群众的呼声,2016年4月起,新乡市正式启动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“亮剑”行动,对扶贫、城乡低保、惠民培训三个问题最为集中、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领域集中整治。
  启示:精准选题。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既要全面整治,又要选准突破口,要从问题最多发、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,直指病灶,用选题的精准性保证破题的精准性。
  纪委行动:用问责利剑击破侥幸心理
  “亮剑”怎么亮?关键看问责。“亮剑”行动一开始,新乡市委常委、市纪委书记杨慧中就为行动定下总基调:“要围绕问责出真招、求实效。通过问责,传导责任压力,夯实管党治党责任,持续震慑,形成‘不敢’的氛围。”
  侵害基层群众利益问题之所以易发多发,根本上在于纪律观念淡薄和侥幸心理作怪。新乡市委党校教授张敬民表示:“有的基层干部认为‘法不责众’,别人能做我也能做;还有的基层干部认为‘天高皇帝远’,纪律处分管不到自己。”
  针对部分干部的“法不责众”心理,市纪委在“亮剑”行动中实行“五账工作法”,市县乡三级纪委把十八大以来涉及三个领域的信访线索大起底,建账、对账、查账、销账、交账环环相扣,做到上下一致、标准统一,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,一级对一级负责,不留盲区。针对“天高皇帝远”的心理,市纪委在“亮剑”行动中坚持“五查五问”:查工作部署情况、问领导是否重视,查自查自纠情况、问是否查纠到位,查问题核查情况、问是否深入细致,查问题整改情况、问是否整改彻底,查执纪问责情况、问是否追究到位,对领导重视不够、自查零报告,群众反映问题较多、核查发现问题较少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。通过“五查五问”,倒逼责任压力,把整治责任层层压实到最基层。
  “五账工作法”和“五查五问”实现了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”的效果。仅低保一项,全市就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23614人,立案65起,党纪政纪处分70人。
  获嘉县徐营镇党委书记刘全表示:“以前虽然也三令五申,但总有个别人不当回事。现在真正问责起来,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也随之增强了。”此前,该镇民政所原所长胡磊因对低保审批把关不严,受到行政警告处分。胡磊将处分决定书张贴在民政所办事大厅门口,再没有人敢说情、“打招呼”了。
  启示:全面问责。纪律的严肃性在于违纪必究,失责必追责。只有在问责时坚持全面从严,才能打消部分人的侥幸心理,戳到痛处,形成震慑效应。
  制度探索:扎紧笼子堵住漏洞
  “惩处只是手段,让基层干部‘治好病’才是最终目的。此次行动让纪委找准了问题症结,为‘开药治病’提供了事实依据。”新乡市纪委副书记杨新锋表示,在开展专项行动同时,新乡市纪委着眼长远,坚持边查边改、健全制度、堵住漏洞,做好“后半篇文章”。
  经过实践,新乡市发现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,从制度层面缘于工作不透明、督导不到位、监管不给力。为此,他们有针对性地做出应对。
  针对工作不透明的问题,市民政局变以前的“关门评议”为“开门评议”,将低保户审批权交给群众代表,谁该吃谁该退,都由群众代表说了算。评议中,把劳动力系数、收入测算、赡养费测算纳入评议内容,要求申请家庭到现场说明家庭情况,由群众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现场提出质询、进行评议,其他群众可以到现场进行监督,评议结果当场公布,保证了低保评议工作的公平公正。
  针对督导不到位的问题,市扶贫办定期对扶贫项目进行专项督导,坚持开门征题,着力解决扶贫项目不公开、扶贫资金滞留严重、应扶尽扶不彻底、贫困人口认定不准确等问题。
  针对监管不给力的问题,市财政局在资金使用环节,建立健全监管制度,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,加大监管力度;确保资金安全、规范、依法、公开使用。
  制度的完善为基层干部划出明确红线。获嘉县徐营镇民政所原所长胡磊感慨地说:“通过‘亮剑’行动,我们基层干部吸取了教训,知道了什么事该做,什么事不该做,在以后的工作中也有了更多敬畏。”
  启示:制度固效。制度是基础,制度才能管长远。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,“亮剑”是“上半篇”,制度建设是“下半篇”,只有切实扎紧制度笼子,才能逐步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。(张建 唐轶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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