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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

来源:清风连云  时间:2020/9/15 11:48:55

一、来访人员应按照法律规定正确行使自己的检举控告、申诉的权利,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和分级负责、属地管理谁主管、谁负责的原则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。

二、来访人员应如实填写《来访登记表》,按顺序等候接访。接谈开始前,应向接访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,从接访工作人员的安排。

三、来访人员应当对信访举报事项内容的事实性负责,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等行为,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
四、多人来访时,应推选5名以内的代表反映问题。

五、来访人员必须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举报,讲究文明,注意卫生,自觉维护来访接待中心的正常工作秩序。接访场所内不得拍照、录像、录音,来访人员不劝说的,由接访工作人员通知公安部门到场处理。

六、来访人员不得纠缠、侮辱、威胁、殴打接访工作人员;不得聚集、围堵接访场所;不得损毁公私财物;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及管制器具。

七、来访事项属受理范围内,由接访工作人员按规定登记受理后,来访人员应及时离开;不属于受理范围的,应从接访工作人员的处理意见,不得故意滞留、无理纠缠。

八、来访人员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,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九、信访举报渠道:

(一)来信:可将信访举报材料以信件形式邮寄到连云区纪委监委信访室。邮寄地址:连云区海州湾街道西墅路1号,邮编:222042

(二)电话:可拨打纪检监察系统的12388统一举报电话反映问题。

(三)网络:登陆清风连云http://lyqlz.gov.cn),点击举报中心后填写相关栏目。     

(四)来访:连云区纪委监委来访接待中心(连云区社会治理中心一楼北侧),纪委接访室。乘坐32路公交车,到连云区法院站下车。

(五)短信:编写举报信息发送至15351825110
    (六)微信:扫码关注清风连云微信公众号。

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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